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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4/20 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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勇救落水孩童

黎锦洪,男,49岁,现就职于从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,是一名交通协管员,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后,一直勤勤恳恳,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表扬,虽然他年龄偏大,但对工作认真负责,作风过硬严谨,工作热情非常高,恪尽职守,兢兢业业,在工作中主动加班加点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工作成绩。

一、坚守门岗岗位,无怨无悔。黎锦洪同志在交警大队主要从事交警大队的门岗工作,工作虽然简单,但他从没有一丝怨言,而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。黎锦洪一直认为,门岗的工作责任心很重要,交警大队作为国家机关,进入交警大队的人员及车辆要严格把关,按照黎锦洪同志的说法,他在站岗的时候必定会有三问“一是陌生人必问,二是陌生车辆必问,三是无交警大队出入证的机关车辆必问。”但在实际工作中,有时候会遭受一些群众的白眼,甚至辱骂,对于这些,黎锦洪同志都是默默承受,耐心解释,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而降低自己的站岗要求。

二、高度警觉,抓获盗窃份子。黎锦洪同志是个充满正义感和正能量的好汉子,在2008年8月的一天,黎锦洪如常在交警大队门岗值班,按照他的工作习惯,会不定时地在交警大队门岗附近观察一下是否存在特殊状况。果然在值班室附近有一男子对着一辆摩托车“埋头苦干”,凭着职业的敏感性,他察觉到该名男子是在盗窃摩托车,正想召集同事对其进行抓捕,谁知道该男子已经得手并启动车辆往交警大队门口红绿灯方向逃跑。此时,黎锦洪不顾个人安危,奋不顾身,马上向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追去,最后与他人合力把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抓获,并缴获被盗的摩托车。

三、见义勇为,勇救落水孩童。在2015年8月31日16时45分许,黎锦洪经过从化区江埔街和睦村鱼塘时,发现一名一岁多的儿童在2米多深的鱼塘里挣扎,儿童身体渐渐下沉,当时鱼塘边没有其他大人,情况十分危急。黎锦洪见状奋不顾身立即跳入鱼塘将该名溺水的儿童救起抱上岸,并抱着被救儿童寻找到了其家。后来还热心地与该儿童的家人一起合力把孩子送医院检查。经检查,该名儿童除受到惊吓外身体并无大碍。事后,被救儿童的家属对黎锦洪感激不尽,还亲自到黎锦洪的单位送上一面写有“舍已救人高尚,好人一生平安”的锦旗!

黎锦洪在面对群众危难及不法行为时毫不畏惧,挺身而出,以实际行动传递着新时代积极向上的正能量,弘扬了社会正气,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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